滬松教辦〔2024〕45號
滬優聯培育新信息了解和技術咨詢質量有效司:
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收獲辦校準許后,要嚴要求決定《中華夢百姓中華人民民辦培育機構使得法》《沈陽市培育機構常務管委會等是部們針對加快推進平凡高二機構修建的試行意見建議》等關于法律專業法律要求、zip文件要求守法依歸辦校,并做到位重要性的企業法人登記簿工作上。也希望你校能要求治理,創造辦校獨特的,全方位改善培育機構服務管理的質量。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